北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家协会(英文名称是Beijing Chinese Ethnic Folk Dancers Association,缩写CFA),简称民间舞协,是由在京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专业人才和工作者自愿结合组成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群众性、学术性、专业性、行业性社会组织,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舞蹈艺术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艺术的新型力量。于2016年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协会现任会长于晓雪,现有个人会员260名,主要分布在各大艺术院校、演出团体、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等。
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中国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团结北京地区中国民族民间舞蹈人才,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舞蹈文化,为繁荣和发展首都的文艺事业,创作更多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民族民间舞蹈艺术作品,更加自觉、主动地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协会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按艺术规律、舞蹈特点开展各项活动。
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的表演、教学、创作、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公共文化活动组织与服务等工作
关注并支持首都的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教育事业,重视推动开展首都群众性舞蹈艺术活动,加强同首都各群众舞蹈团体的联系与合作
组织开展“中国民族民间舞蹈等级考试”工作,推广普及中国民族民间舞蹈文化
继承和发展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舞蹈艺术遗产,有计划地对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工作
促进并加强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各舞蹈团体的联系和交流,增进同港、澳、台地区及海外侨胞中舞蹈团体的联系和往来,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艺术
致力于国际文化交流,扩大友好往来,为世界舞蹈艺术的发展和各国人民的和平友谊做出贡献
开展符合本会性质和宗旨的其它有益社会活动